線索征集工作是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維護民力、凝聚民心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用心為消費者辦實事、用力為消費者解難題的一項重要過程。“青蜂俠-青年守護平臺”由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打造,于2022年7月29日正式上線。該平臺是貫徹落實《中長期青年發展規劃(2016-202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等中央重要決策部署,緊扣《中長期青年發展規劃(2016-2025年)》中的發展領域、發展目標、發展措施,致力于成為共青團組織維護廣大青少年權益的重要載體。 為進一步擴大線索征集范圍,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關于進一步規范明星廣告代言活動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現把“青蜂俠-青年守護平臺”,納入明星代言規范委各類問題線索征集渠道。 一、常態化征集內容 1.明星代言、主播帶貨過程中有違反社會公德和傳統美德,違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行為。 2.明星代言、主播帶貨過程中有妨礙社會安定和社會公共秩序的言行,有宣揚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等內容。 3.明星代言、主播帶貨過程中有宣揚民族、種族、宗教及性別歧視,有炒作其他人隱私的行為。 4.明星代言、主播帶貨過程中有宣揚奢靡浪費、拜金主義、娛樂至上等錯誤觀念和畸形審美,有宣揚其他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言論和觀念的行為。 5.明星代言、主播帶貨過程中有為法律禁止生產、銷售的產品(含禁止提供的服務)進行廣告代言的行為。 6.明星代言、主播帶貨過程中有為未使用過的商品(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 7.明星代言、主播帶貨過程中有為無證經營的市場主體或者其他應取得審批資質但未經審批的企業進行廣告代言的行為。 8.明星代言、主播帶貨過程中有為煙草及煙草制品(含電子煙)、校外培訓、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進行廣告代言的行為。 9.明星代言、主播帶貨過程中有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夸大商品功效的行為,有引用無從考證的數據。 10.明星代言、主播帶貨過程中有對其他經營者進行商業詆毀的行為,對代言的產品的價格、優惠條件等有作引人誤解的宣傳。 11.明星代言、主播帶貨過程中有對借貸類金融產品一味宣傳低門檻、低利率、輕松貸,引發消費者誤解。 二、常態化線索征集渠道 青蜂俠-青年守護平臺網址:https://qnsh.youth.cn 明星代言規范委線索郵箱:bgx2022@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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